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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不作死就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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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寧致遠受了傷,這幾日比較消停了,除了每天出去找樂顏之外,倒沒鬧什麽事。安瑤繼續研究那些小吃,打算準備妥當後帶給那些碼頭工人,雖然她這人很自私自利凡事都只顧自己,但不想讓那些善良的工人們失望。

寧昊天的狠辣讓安瑤感到害怕,寧致遠不在府裏時,她都不敢待在府裏,生怕他一個不高興又會找什麽理由虐她。

寧府,她是一定要走的,看寧致遠那麽喜歡樂顏,還說要讓她來寧府當園藝總管,如此,贖身的事情應該很快就可以提出了。

上次,寧致遠問她為什麽戴面具,他以為是她想戴的嗎?誰不想做個實實在在不虛偽做作的人,整天裝模作樣說著各種違心的話她就開心嗎?可她不得不那麽做,為了保護自己,安安穩穩的活下去。

她是一個現代人,現代社會一切都是平等的,事事都有道理可言,但在這裏,有錢有權的人才是王法道理。寧致遠怎麽會知道呢,從小到大有多少次他出去闖了禍受了傷,被罰的都是她,什麽不準吃飯關進柴房大熱天吊在後院之類的,她都承受過了。當時的她可傻了,還梗著脖子要跟寧昊天講道理,結果呢,直接被他丟進做香料用的玻璃缸裏泡了整整一個月。要不是胖妞,她早死在那個房間裏了,說不定到現在骨架還在那玻璃缸裏。

那一個月就是她的噩夢,每天靠吃缸裏的花瓣和喝旁邊那些奇奇怪怪的香水才活下來。

獲救的那一天外面下著大雨,擺在走廊裏的花因為有庇護,都好端端嬌艷艷的開著,反之那些被留在院子裏的花,縱然驕傲的挺著身體,最終還是在暴雨的摧殘下雕零敗落。就是這一刻,安瑤明白了自己要怎麽才能在這個年代好好的活下去,後來她就學會了人前一套背後一套,遇事主動服軟,磕頭跪地變成家常便飯,人家打了她一巴掌她也能笑著說打得好。

到底是誰變了,又是誰逼她變了,真要較真起來是可笑的,不如不想。

即便沒有平等和道理可言,她也不想自己一輩子都活在受人擺布朝不保夕的日子中。離開寧府,賺錢養活自己,再不要寄人籬下看人臉色,這就是安瑤目前唯一的願望。

……

帶著做好的小吃出了門,發覺下雨了,打著傘走到碼頭時沒有人在,或許是因著下雨的原由眾人都回家了吧。

看著滿滿一籃子的食物,安瑤無奈的嘆口氣,不想帶回寧府,又不知道給誰,只好拎著籃子到處漫無目的的走,想看看有沒有路人需要。

可能是因為雨越下越大的原因,街上都沒什麽人,安瑤轉了一圈只遇到兩個匆忙收攤回家的老大爺,給了他們一些適合他們食用的食物後,她獨自一人走到了小河邊。

心煩意亂的時候她很喜歡去河邊,因為那裏很少有人出沒,正是靜心的好地方。

小河裏的水遇雨暴漲,快要淹沒架在上面的小木橋,安瑤從籃子裏拿出自己做的拔絲蘋果串,打著傘走上橋,鞋襪瞬間就被河水打濕了。

“劈裏啪啦”,是雨點打在傘面上的聲音,其實可好聽了,讓人覺得很舒服。

河岸兩邊種了很多的桃樹,正值花季,桃花團團簇簇的開,花女收都收不完,這不,被雨水打落了不少在河裏,順著水流往下飄。安瑤咬著拔絲蘋果踩,想著反正沒人在附近,就當是放松一下,跟個小孩一樣踩著玩,別說,還挺好玩的。

踩著踩著,看那些花瓣踩也踩不完,安瑤就停下,彎腰撈了幾朵湊到嘴邊去吹,一時興起裝裝文藝。

俗話說不作死就不會死,這一點在安瑤身上完美體現,在那裝逼玩什麽文藝,結果一陣風吹過來,傘上的雨水和手裏的花一起打在臉上,眼睛進水看不見,腳一挪踩空了。

“餵!小心!”

小心你妹啊,這時候叫毛啊她都栽進河裏了,剛才怎麽不救她!

作者有話要說:

瑤瑤其實真的是個逗比,然後別再問瑤瑤為什麽非要離開寧府了,以及想離開寧府也不是那麽容易的。原劇的背景設定是在晚清到民國初期,那時候的下人只要簽了賣身契什麽的,基本沒有人權,主子讓你生就生,讓你死就死,你們看原劇裏寧昊天隨隨便便殺了樂顏的娘還有抓走樂顏的爹差點打死什麽的就知道了,還有最新劇情裏,軍閥都對有錢有勢的大戶人家很是忌憚呢,他們想打就打,想收了做小妾或者賣進不好的地方什麽的,作為主子的都可以。而且那時候簽賣身契,一簽就是十幾年,何況安瑤是從小就被賣了,是被賣了,不是簽賣身契,賣了就相當於她已經是寧府的人,只要寧府不放,就是有錢也別想贖身的,除非你有那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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